发布时间:2016.10.16
温馨提示:
一、办理业务所需材料
卡片申领、挂失、解除挂失、补卡、换卡、退卡业务办理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若委托他人代办,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二、办理网点
1、市民卡服务网点、指定代理点均可办理标准卡、及不记名卡申领及所有卡种的充值业务。
2、办理挂失、解除挂失、补卡、换卡、退卡业务指定三个网点 (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市民卡服务中心、星湖路38-1号、友爱路57-7号)。
三、桂盛市民卡所有业务由南宁市区内的广西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。
标准卡申领
一、申领条件
南宁市户籍市民和外地户籍市民均可办理。
二、费用
首次申领需缴纳25元/张押金。
三、申请流程图
挂失
一、办理条件
只受理记名A卡(标准卡)的挂失。(不记名B卡电子钱包不记名,不挂失。)
二、挂失流程图
注:持卡人遗失记名卡A卡(标准卡)的,到市民卡指定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。持卡人因故不能办理正式挂失的,可以通过致电客服热线申请口头挂失,并于5天内到市民卡指定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,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解除挂失。办理挂失申请,需72小时后生效,A卡挂失生效之前所发生的损失,由市民自行承担。
解除挂失
一、办理条件
已办理口头挂失或正式挂失,尚未办理补卡业务。
二、解除挂失流程图
注:办理解除挂失,48小时生效后方可恢复正常使用。
补卡
一、办理条件
已成功办理正式挂失的持卡人。
二、费用
补卡需缴纳15元/张工本费。
三、补卡流程图
注:办理补卡手续后,即使原卡找回,也不可再办理解除挂失,可将原卡自行销毁。
换卡
一、记名A卡(标准卡)换卡
1、办理条件
卡片不能正常使用。
2、费用
非人为损坏:卡片自然损坏时,卡面完好,属质量原因,持卡人可凭旧卡免费更换新卡;
人为损坏:卡片有弯、折、裂、破、洞、磨损、凹凸、火烧、水浸等痕迹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,需缴纳15元/张工本费更换新卡。
3、换卡流程图
二、不记名B卡换卡
1、办理条件
卡片不能正常使用。
2、费用
非人为损坏:可免费更换为我司指定版面的不记名卡,原故障卡需回收;
人为损坏:卡内余额可转至持卡人提供的记名卡或不记名卡。
3、办理流程
退卡
一、办理条件
需持卡满3个月,因个人原因需要注销市民卡。
如卡片已损坏,押金不予退还,仅退还卡内余额。
二、办理流程图